黑暗42天影评,黑暗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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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黑暗42天影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黑暗42天影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

鲍某某这个案子根本没有什么扑所迷离的说法,两边对外说的话其实是高度一致的,只不过是站在各自的立场,把对自己诉求最有利的部分提炼出来,当成全部事实来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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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罗生门式的讲述,其实把所有信息堆到一起,就能看到事情的全貌了,一点都不复杂。

把现在双方所有陈述,以及各家媒体的报道,包括鲍某某放出来的QQ对话和电话录音整合起来,时间线如下:

2015年9月,跟李某某母亲QQ交流,商量收养女儿的事宜;

2015年10月,鲍某某跟李某某、母亲以及中间人碰头;

2015年11月,鲍某某将李某某带回北京同住;

2016年元旦夜,鲍某某跟李某某发生关系,当时李某某刚好年满十四岁。对此李某某认为是“性侵”,鲍某某认为是“双方自愿”;

2016年4月,鲍某某到山东烟台工作,李某某跟着一起搬过去,同住在烟台的公寓里;

2019年4月8日,李某某在烟台自杀,被他人救下,送警;

鲍某明律师说自己是受害者,谁信?他妈和姐姐己经把话说明。等小女孩到年龄在结婚,是标准的旧社会遗毒“童养媳"。先强奸已成实事,而后威胁+金钱诱惑,奸淫少女长达三年。三次报警都不能救小女孩于水火,最后选择自杀来证明无奈!苍天在天,鲍某人这个衣冠禽兽丧尽天良,是个心理变态的大魔王。虽精通法律也难逃法网,送他一句话"玩火者、必自焚“才是他鲍某人最后的下场!

这个案子分三个阶段:

1.案子刚曝出来给我们看到的信息是养父强奸14岁养女,这样乍一看,养父罪大恶极!女孩完全现在被剥削被强迫的位置!非常悲惨!(女孩给出了点图片的证据,从女孩角度媒体给出的信息)

2.随着案子进一步发展,更多的证据被爆料出来,原来养父并不是养父,而是大人之间的交易!大家觉得女孩好惨,被两个大人当作交易物品出卖!还是处于被迫状态!(大叔给出了有力的证据,更多的认证出来说明,同时女孩方面也有口头上的说法)

3.案子发展到现在,又有了更多的证据!女孩因为这个交易过上了奢靡的生活,由于自己的任性惹怒了易主,易主想结束关系,于是女儿觉得好日子到头了,不想结束于是想出各种办法,最后实在挽回不了就给了一口价,但是价太高易主不同意,双方闹得不愉快,女孩当要破釜沉舟了!(大叔爆出了电话录音,两人的关系浮出水面)

总结!奉劝各位大叔不要再打18岁以下女孩儿的主意了,首先14-18岁的女孩已经非常成熟了,你也经不起诱惑而且在舆论当中占据了绝对的上风,这个小女孩在未来又可能利用这个无论上风搞到你身败名裂,哪怕给了自己觉得的足够的物质付出你终究是做出了不道德的事情!20岁以上的姑娘跟你在一起会用成年人的思想和你在平等的位置考虑问题,而小女孩永远觉得自己是小女孩,你就是欠她的!

这件事又可能大叔没有触犯我国现有的法律,但是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逃得过法律的制裁逃不过道德的指责,不管小女孩是不是反咬一口,这位大叔终究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大叔很有可能不能定罪,但是最后没有赢家!

鲍毓明案确实扑朔迷离,他不像一般的性侵幼女案。不管鲍毓明最终该担什么罪,都是罪有应得。

最起码一点,当2015年10份李星星(化名)母女俩人在南京见面时,他说,第一眼看见那女孩就感觉太大了,起码有l米7高,后来星星妈妈把孩子的凄凉的命运讲给他听,他说孩子挺可怜,,就想帮帮她,女孩见到他也一见如故。

按道理说,鲍某收养孩子开始是准备收养婴儿的,在QQ上与星星妈妈一联系,星星妈妈应该把孩子的年龄告诉他了,孩子那时13岁,鲍某42岁,他是律师,明显知道单身男人收养女婴要相差40岁以上才能具备收养的条件,为什么听说女孩巳13岁了,还要与星星妈妈见面呢?见面后又把自己说成救世主。"对他最好的人","要星星不给月亮""忘恩负义"等等,我认为,当他决定要收养星星的时候,就不怀好意。

他们十月份见面,当时星星并没有随鲍某前去,而是保持互联网联系。当年跨年时鲍某从北京到南京接星星去天津过跨年的,当晚就性侵了她,犯下了罪恶的种子。那一年,星星刚好十四岁,鲍某是律师,当然知道怎样归避法律责任。因为与过了十四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如果是自愿的,就不会算是强奸幼女。

一切都是鲍某设计好了,鲍某与星星见面时是2015年10月,与过年只隔三至四个月,你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就敢说与13岁的小女孩谈恋爱?你当时不是说要收养女吗?你说现在跟女孩是恋爱关系,并晒出了录音以及对话作为证据,我姑且不说证据的真假。要搞清楚你们并不是谈了很久的恋爱才同居的,而是你性侵了小女孩以后你用糖衣爆弹砸晕了她。

鲍某得到了一个14岁的小姑娘的身体,自以为自己是胜利者,本只想花点小钱玩玩,哪知道小姑娘也不是善茬,因为14岁时就被侵害了,抓住了这个把柄,就要求得更多,甚至要全世界。

犯法了就是犯法了,他不犯法,别人能抓住他的把柄吗?犯了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他冤?法该。


在南风窗的第一篇报道中,原文有这么一句话:

李星星的妈妈周娟,从4月8号接到警方的第一个来电“惊雷”后,

立刻从外地赶到烟台。她告诉南风窗记者,当时自己不想活了。

也就是说,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时,李星星的母亲表示自己是2019年4月8号接到警方电话,

才知道女儿一直被性侵了。

然而在这个问题附带的视频中,5分30秒的时候,李星星解释过,

在2017年的时候,李娟就知道女儿被性侵了。

很明显,李星星的母亲,在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的时候撒了谎。

可能有人又会拿出那套“完美受害者”的说辞,觉得出了记忆偏差很正常,

真的正常吗?你一个星期前中午吃的什么饭记错了正常,

霸道总裁类型的小说有哪些?

今天心情非常不好于是爬到床上之前跟室友叫嚣今晚我要读一个超级玛丽苏的电子

书于是就去网上搜名字都非常相似具体哪本我也记不得了花了10块钱买了几十个阅饼点

开以后认真读,想激发一下我这个半截入土的老年人的少女心女主有一个非常...玛丽苏

的名字,同时大小姐设定第一节,在酒店失身,其中描写非常...不可描述第二节,家庭

破产发现男主每拿出一个东西都会有作着精细的描写,比如男主掏出手机(文中好像不是

掏出这个动词,毕竟男主吊炸天怎么会用这么普通的动作),作者就开始描写,这个是全

球限量手机,一共只有50部,而本市仅此一部……总之也许是这个玛丽苏写的太烂我完

全没有内心惊喜小鹿乱撞的感觉看到第八节,心情更差了感觉自己脑子进水了才会想要

看这种网文妈卖批还不如自己意淫一个霸道总裁爱上我有画面感。

好看的霸道总裁小说:

《繁花盛开的夏天》 烟罗[我挺喜欢这个作者的文风,内容也不错]

《开饭吧,首席大人》

《夜空中最亮的星》 颜月溪[这本书我挺喜欢,我觉得挺好看的]

《风舞》 安宁[属于你要的霸道总裁文吧]

《何所冬暖,何所夏凉》 顾西爵[这本书应该也算挺热的吧,作者也有知名度,还是挺好看的]
《东岑西舅》


我最近不在看总裁文,有些总裁文的套路都差不多,网络上的更是一样,所以记不住,我等会儿再在下面发,注意查看

下面会接着发

谢谢邀请回答,赠美图:















说一下我看过的几个比较好的霸道总裁文。

《沉沦》:晋江的,此书也出版了。我学写小说时,就看了这篇小说,对里面的人设印象很深刻,霸道总裁是银行家,特别能赚钱,而且人物性格设置得特别好,很讨巧。不像一般的总裁文,总裁又霸道又不讲理又花心,这个霸道总裁有点特别哦,既霸道又讲理,还很深情。对了,实体书的名字改为《独家宠爱》

《总裁在上》:是个超长的网文,大概几百万字,我看到十几万字,后面实在没时间看了。这篇也是人设上特别成功,这个霸道总裁有狂暴症,性格特别暴躁,一分钟都不能等。情节呢,就是典型的网文风格,各种虐,各种悬念,虽然套路深,但是很吸引人,还是值得一看的。

《专横》:这也是一个出版文,这个霸道总裁太特别了,因为他首先是教授,还是特别受欢迎的教授,长得帅,性格酷,智商高,这一点已经碾压了绝大多数的总裁好不好?谁知道,人家还特别有钱,控制了整个城市的商业,是个地下总裁。这个小说很接地气,而且有悬疑的元素在里面,有几个女学生为教授自杀了,而真实的情况到底是什么呢?

《嗜爱》:这又是一个典型的网络总裁文,也走了出版路线。字数不多,所以能够一口气看完。情节不太接地气,但是吸引人啊,而且这个霸道总裁真的好酷好酷,很容易爱上的。关键女主也很有意思,书中有很多两个人的嗨情节,感觉他们在一起就是各种滚床单。意淫一下还是挺好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黑暗42天影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黑暗42天影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