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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家庭共浴”文化,真的很“变态”吗?
所谓的“家庭共浴文化”应该指的是日本的“亲子共浴”(家长和孩子一起洗澡)现象吧。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日本人自己也在困惑之中,各电视台不时的来一场“亲子共浴到几岁为止才合适”的电视讨论就足以说明日本人在此事上的纠结了。
忘了是哪家电视台,记得曾经看过一场关于“亲子共浴”的讨论节目。在节目中,其中一位已经有了15岁儿子的女性嘉宾说,她直到32岁结婚时为止,一直都是和父亲一起洗澡的。她认为,在养育自己的父母面前赤裸裸的换衣服、与父亲共浴互相搓着背聊聊家常没什么不好的。有此想法,她还说也想和自己的儿子一直一起洗澡,结果她儿子到小学五年级时就不肯再和妈妈一起洗澡了,据她自己说,这曾让她备受打击。另一位元棒球选手说直到现在为止,他20岁的女儿还和他一起入浴帮父亲搓背。一位现场的女性主持人也说,自己直到中学一年级时,仍然和父亲一起洗澡,是在不经意间和同学们说起此事时,被同学说“太危险了”,自己才不再和父亲一起入浴的。
看过这档节目后,当时就被友邦的亲子共浴“乱象”惊诧了。是的,我们小时候也都是和父母一起入浴的,可那主要是一方面因为自己还不会洗,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父母想在共浴时教孩子一个人要怎样洗澡。而且,如果没记错的话,还应该是爸爸带儿子洗澡,妈妈带女儿洗澡,等到孩子们自己能洗了,自然而然就是单独沐浴了。众所周知,限于条件,过去的国人是只能去公共浴池洗澡的,那就更要分开的了。
但日本与我们不同,因特殊的地理条件,日本有无数天然温泉,因此,日本人自古就开始泡温泉了,温泉乃公众所有,自然,慢慢也就形成了“男女混浴”的习俗。所以,对男女共浴,日本人因有古习传承,一直也都是视若平常的。于是,自江户时代公共浴池繁盛起来以后,搓澡的或者浴池内工作人员也基本都是女性,这些也早都让日本人见惯不怪了,何况是家庭成员的共浴呢?
但问题是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日本的古代沐浴文化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冲击。在今天,对于日本人的家庭共浴现象,不仅有来自国外的异样目光注视,包括日本的年轻人,抵触在温泉设施、公共浴池以及家庭共浴的人也是逐渐增多。有些地区对在温泉等公共洗浴设施孩子和父母的混浴年龄还做了规定,比如,京都府为7岁未满;爱知县为8岁未满;东京为10岁未满;大阪府为11岁未满;北海道和埼玉县为12岁未满等。
虽然有了这些规定,使得日本的公共沐浴设施的入浴环境得到了改善,但在家庭内,却是改变不大,依然故我。记得也曾看过一个针对中二男生的亲子入浴调查,结果显示,有半数的中学二年级男学生仍然在和妈妈一起入浴。至于理由,一部分学生觉得和妈妈赤裸相对是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妥,因此根本也没有害羞的感觉。另一部分则说,也想过分开单独洗,但又怕伤了妈妈的心,所以就一直一起洗了。而妈妈们在电视节目讨论中谈到这个问题时,同样是回答打儿子小时候就带他们一起洗澡,已经习惯了,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合适。同样的问题,一些女儿的回答也很有特点,比如有些人虽也认为,自己是女孩子,长大了,身体也都发育成熟了,应该和爸爸分开洗澡了,但考虑到爸爸的感受,担心如此做会被爸爸认为女儿不爱他们了,所以就忍耐着仍和爸爸一起洗澡。还有一些女孩儿则说自己虽然成人了,但觉得仍和爸爸一起赤裸裸的洗澡也没什么问题。对这一类人,那则除了说这孩子懂事儿太晚之外,实在还就无话可说。
所以说,虽然现在日本人针对亲子共浴的年龄认识基本上也有了一个共识,即期限到小学4年级为止,但实际真正能做到的,可以说并不多,毕竟是古已有之的亲子共浴习俗,何况内里还蕴含着父母疼爱子女和子女孝顺父母的亲情呢。不过,现在随着年轻人认识的改变,这种亲子共浴现象已经开始减少了,估计这种所谓的亲子共浴文化早晚也会逐渐消失。何况,日本的家庭乱伦也确实存在,也很难说这与亲子共浴没有关系,针对这种现象,倒是可以说是变态的了。而至于目前存在的出于纯真的亲情的亲子共浴,我们只能是无话可说的,毕竟两国文化似相近实相远嘛。
在日本生活和工作多年,对这件事比较了解,家庭共浴这个概念绝对不是我们想象中男女老少泡在一个浴缸里,那得多大的浴池才能装下那么多人,所谓共浴就是,一个浴缸,一池水,大家分别来泡,入浴前先洗个澡,然后泡一会,出来后,盖好盖子,保存热气,方便下一位家庭成员继续沐浴,水温低了以后会继续添加开水,所以所谓的家庭共浴就是这么简单
一旦戳到日本的痛点,狗、媚日者与日本人又该不高兴了,说实话,"家庭共浴"文化还用过多去理解吗?就像古代原始部落一样无须去加以推敲与解评,因为这也许正是日本从原始走向文明,又从文明返回原始的变态伦理吧。
剧中常有的残酷刑罚真实存在于历史上吗?
要是真的拿从历史上走过来的刑罚对比影视剧中的刑罚,那影视中的刑罚根本就算不上是酷刑,只能说是小儿科。我们往往在影视中所看到的刑罚都是最轻的,因为影视剧的审核需要,不能做得太露骨,所以往往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刑罚,比如什么电刑,针刑,仗刑,鞭刑,水刑,老虎凳和烙刑,夹棍等,这些是古代最简单也是影视剧中最常见的一些刑罚。我唯一看过还算是比较贴近的酷刑就是电影《风声》中审讯周迅时用绳刑了吧,相信看过的人应该感受颇深。但也只是贴近而已,和历史上真正的绳刑还是有些差别的。历史上可记载的绳刑,是在绳子上打几个结,然后洒上盐,绳子挂得比较高,把女犯人扒光了坐上去,一个人扶着身体,两个人抓住腿。有些变态的还会在女性阴道里面塞些东西。
酷刑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颇为渊源流长,早在公元前20世纪的古埃及就开始使用明确的刑罚来处置犯人。到后期,王朝法律越全面,发明出来的酷刑也就越来越多,品种越来越花样,古代人在这方面的造诣真的是相当的高。
首先古代的受刑犯都是不穿衣服受刑的,不管是什么刑罚,基本上都是给你扒干净了再用刑。古代刑罚那么变态,让你穿衣服受刑,一套下来估计你的衣服就废了。用完刑又不会让你马上死,用刑完了后面没衣服穿,牢头还得给你置办,说句实话古代的受大刑的犯人的命大多数都还没一套衣服贵呢,怎么会让你穿得好好的去受刑呢。再说脱光了受刑也是对酷刑最基本的尊重,特别是对女性来说,更是一种精神和人格的侮辱。
古代的死刑分为很多种,对于皇帝比较狠的人可不是直接砍头。光死刑就有剥皮,腰斩,凌迟,车裂(五马分尸),活埋,棍刑(棍刑不是用棍子打死你,那样太人道,而是拿根棍子从犯人的嘴里或肛门插进去穿破人的身体和肠胃,让人痛苦死亡),分尸(每隔一个到两个时辰下你身上的一个部件)直到死为止,抽肠,蛇刑,踏刑(被马活活踩死),枷刑,剥皮揎草等。
大刑逼供的那就比较多了,特别是对女性用的要比男性的多很多。通用的除了开篇说的在电视剧中那些比较常见的以外,还有断指,断指不是拿刀砍,而是一根根的手指给你掰断。灌鼻子,用烧酒或醋往人的鼻孔里面灌,著名的明朝东厂十八刑。鼠刑,碎轮刑等。这些都是比较通用的,针对女性的那就更多了,因为影视剧中不可能出现针对女性的刑罚,太过变态和残忍,想了解的可以自行百度。
酷刑是封建专政时代彰显和敬畏皇权至高无上的产物,也是一部分人用来娱乐和消遣的产物。战时,用来套取敌方情报和获取重要信息的手段。其实真正能够熬下来的人是极少极少,不像影视剧里面描写的那样,咬咬牙就挺过去了,或者用刑用到一半就有人来救了。真正进去的人,十之八九就出不来了,即使能活着出来,那也百分之百是个废人了。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他们做到了一般人都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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